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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“湘”门丨从“先用后付”看湘潭制度破冰的“科技试验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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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“湘”门丨从“先用后付”看湘潭制度破冰的“科技试验”

观“湘”门丨从“先用后付”看湘潭制度破冰的“科技试验”

在(zài)湘潭,一场关于科技成果(kējìchéngguǒ)的“信用实验”正悄然改变产学研的规则——高校的专利技术,企业可以“先尝后买”,用好了再付钱。 这种(zhèzhǒng)看似大胆的“试用装”模式,正是湘潭市“地方推动(tuīdòng)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”的大胆尝试。 2024年以来,湘潭在科技成果转化的(de)深水区选择了一条少有人走(zǒu)的路——一条从立法到机制的顶层重构之路。 当许多地方还在为“成果(chéngguǒ)如何定价”“风险谁来承担”争论不休时,这座湘江之畔(zhīpàn)的城市已经悄然搭建起一套全新的制度框架。 立法(lìfǎ)先行:给“不敢转”松绑 湘潭的破题之笔始于《湘潭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(guīdìng)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的出台。这部湖南省首个地方性科技成果转化法规,用法律条文的形式解决(jiějué)了长期困扰产学研各方的核心(héxīn)矛盾。 对于科研人员最担心的(de)“秋后算账”问题,《规定》明确“应当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,已(yǐ)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没有牟取非法(fēifǎ)利益的,不追究相关责任”。这一条无疑给科研人员吃下了“定心丸”。 《湘潭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(ruògān)规定》新闻发布会现场。 与此同时,《规定(guīdìng)》还进一步落实(luòshí)职务科技成果赋权(fùquán)改革,让科研人员由“被动参与”变为“主动作为”,将转化后的奖励提前,有利于激励科研人员更积极投入到成果研发和转化中。 以地方立法加速科技成果“落地生金”,效果不言而喻。2024年,湘潭市(xiāngtánshì)区域科技创新能力跻身湖南省第二位,更吸引柴立元(lìyuán)、彭练(péngliàn)矛等院士团队带着“硬核”技术扎根落地。 当前,三所驻潭一本高校全部建设了省级技术(jìshù)转移转化示范机构,湘电股份、湖南工程学院联合打造了湖南省首批、省内机电行业唯一(wéiyī)大中型高效电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(zhōngshì)基地(jīdì);华研实验室、湖南科技大学联合申报获批省汽车动力总成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。 万步(wànbù)炎“海牛”团队以26件专利作价1.2亿元入股湘潭高新区,成立湖南海牛地勘科技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;湘潭大学化工学院罗和安教授团队一专利技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,签约(qiānyuē)总金额达5亿元…… “《规定》着重解决了科技与经济‘两张皮’等科技成果转化(zhuǎnhuà)堵点、难点问题,通过政府部门的精准服务加快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(shēndù)融合。当前,湘潭(xiāngtán)大学正持续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,推动面向湖南4*4现代产业体系、湘潭优势特色产业的研发创新,在省内率先实施高价值专利(zhuānlì)培育工作,让科研成果更契合企业的应用场景和现实需求(xūqiú)。”湘潭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主任、知识产权学院(xuéyuàn)教授刘友华说。 “先用后付”:一场风险共担(gòngdān)的机制革命 刚刚发布的《湘潭市科技成果在企业“先用后付”的实施方案(试行)》让科技型(kējìxíng)企业喜出望外。其中,鼓励和引导高校、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、作价入股(rùgǔ)等方式,把(bǎ)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。 其实,这套(zhètào)机制背后是一整套精密设计(shèjì):首先是企业白名单(báimíngdān)筛选,企业需满足注重研发投入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、无不良征信等硬指标,才能进入“先用后付”白名单。 其次,是许可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明确约定(yuēdìng)采取“零门槛费+阶段性支付(zhīfù)+收入提成”或“延期支付”等方式支付许可费,支付时间(shíjiān)应至少在许可合同生效(shēngxiào)一年(含),或被许可方基于此科技成果形成产品,或提供服务形成市场化收入之后。 湘潭(xiāngtán)宏大真空研发中心。 同时,要求各方人员签署科技成果转化“先用后付”协议(xiéyì),对于出现违约行为(xíngwéi)的,依据《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(kēyán)诚信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,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。 正是通过(tōngguò)动态筛选、风险对冲和(hé)过程管控,湘潭巧妙地把原本的“一锤子买卖”变成了长期合作。 “就像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(tuìhuò),科技成果也有了试用期,企业有了‘试错权’。”湘潭(xiāngtán)宏大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黄乐感慨道。湘潭推出的(de)“先用(xiānyòng)后付”机制不仅仅是减轻资金压力的环节,更是一场重塑企业创新基因的变革。 他认为,“先用后付”机制不仅能让企业深度参与研发,缩短技术(jìshù)转化周期,降低试错成本,更能促进科技成果在本地配套率提升(tíshēng),从而(cóngér)提高产学研合作成功率和技术转化成功率。 在这场制度破冰(pòbīng)的“科技试验”中,湘潭展现出了系统化思维。 针对“高校成果转得了”,他们(tāmen)设置科技创新“三库三家”模块,探索科技成果“先用后付”;解决“企业自身接得住”问题,他们鼓励高校把(bǎ)实验室建在企业生产车间,鼓励企业与高校共建中试平台和开放式(kāifàngshì)的孵化平台;面对“政府服务跟得上”问题,他们加强技术经理人团队建设,完善科技成果鉴定(chéngguǒjiàndìng)、评估、交易(jiāoyì)转化平台等。 这些措施环环相扣,形成了(le)(le)一个完整的制度闭环,证明了“以制度变革引领模式创新,以模式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”的旺盛生命力。 2025年一季度(yījìdù),湘潭市(xiāngtánshì)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102.2亿元,增长20.4%;发放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(xìnyòngdàikuǎn)3.8亿元,惠及126家企业。 数据表明,当科学(kēxué)的(de)归科学、市场的归市场、风险的归风险时,实验室的“金疙瘩”就更能准确、高效地找到通往生产线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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