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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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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近日,关于四川分(fēn)时电价有调整的消息,引起不少市民关心(guānxīn)。5月26日,记者从国网四川电力了解到,此次电价调整是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,不涉及居民(jūmín)生活用电。 此次调整是否(shìfǒu)涉及居民用户 据国网(jùguówǎng)四川电力消息,为服务新型(xīnxíng)电力系统建设,引导电力用户更好响应电力系统调峰需求,按照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(tiáozhěng)我省(wǒshěng)分(fēn)时电价机制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[2025]185号)要求,结合现阶段四川省电力供需形势、负荷特征、电源电网发展以及省间购电等,对四川省分时电价机制进行调整,自2025年5月1日开始(kāishǐ)执行。 据悉,“一户一表”居民用户低谷电价(diànjià)政策时段维持不变,仍为23:00一次日07:00。执行(zhíxíng)“居民合表电价”的充电设施用电,按《通知》规定的峰平谷时段执行。其余执行范围未(wèi)调整。 此次分时电价(diànjià)机制调整的主要内容 分季节划分峰(fēng)(fēng)平谷时段,调整后夏季峰平谷时长(zhǎng)分别为10、8、6小时,春秋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7、7、10小时,冬季峰平谷时长维持8小时不变。 调整尖峰电价(diànjià)执行时间,取消(qǔxiāo)12月、1月尖峰电价,将7月、8月尖峰时长由2小时(xiǎoshí)调整为3小时。同时,建立灵活尖峰电价机制,其他月份连续三日最高气温≥35℃时,第三日启动尖峰电价。 暂停电网(diànwǎng)送出受限区域尖峰(jiānfēng)电价,考虑到攀枝花市、凉山州、甘孜州、阿坝州电网送出受限,电力(diànlì)供需形势宽松,暂不执行尖峰电价机制。 用电负荷(容量)在50千瓦以下的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(zhíxíng)分时电价(diànjià)。 此次调整(tiáozhěng)的影响是什么 由(yóu)于全年增加(zēngjiā)低谷时长180小时、减少平段时长180小时,并将180小时高峰时段由用电价格相对较高的(de)春秋季调整到价格较低的夏季。工商业(gōngshāngyè)用户结合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合理安排生产计划,全年用电价格将有所降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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